
親愛的家長您好:
申請學生平安保險理賠事宜,請您注意以下事項:
1.理賠申請可以等孩子痊癒後再提出,並附以下資料交至健康中心。
2.住院醫療保險金
超出每次住院自付額500元的部分,最高給予5萬元為限(實際支出之各項醫療費用,病房費部份每日以1000元為限)
3.傷害門診保險金
超出每一事故自付額500元的部分,最高給付金額以5000元為限。如有使用護具或輔具,需在診斷書說明,且為診所或醫院開立之收據才可申請理賠。
4.傷害門診、住院醫療保險金,起賠金額須自付額大於500元,掛號費及診斷書費用為除外項目,須扣除且保險公司不予給付。
5.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(請附上中低收證明)不受起賠500元之限,由教育部另編補助。
6.同一事故看2家醫院,請附2家診斷證明書及收據。
健康中心 敬上 2026/08/31
詳細及最新消息請參閱-國泰人壽-學生團體保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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